一、学校简介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依托辰林教育集团化办学优势,以“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铸校、特色兴校”战略为引领,贯彻“三元育人”(健全人格、复合知识、实践能力)、“理念+工具+制度”的校本理念,实施“双养工程”(教师养德修为、学生养成教育)、“OKR管理”体系, 开展抓规范、抓特色、抓成果、抓“两服务”的“四抓”工作范式,全力构建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体系。学校聚焦“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等五大产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致力于培养兼具工匠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诚邀各界高层次人才加入,携手共绘高水平职业教育标杆的宏伟蓝图,以智慧与汗水谱写新时代职业教育的辉煌篇章!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5.符合学院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
6.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有科研成果的可放宽至50周岁,计划表中有要求的以计划表中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因师德师风问题受过处分的,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类型及人才需求计划
(一)招聘类型
根据我校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招聘岗位涵盖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优秀硕士学历(教师)。
(二)人才需求计划
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需求计划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人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
根据《贵州工贸职业学院职级评价管理办法》《贵州工贸职业学院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我校实行“以能定级、以级定责、权责一体、以责定薪”的薪酬制度。应聘者职级将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如有专项贡献将给予额外奖励,兼职人员实行“一人一议”。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职级评价管理办法》以科学构建职级评价体系为核心,旨在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与学校办学水平。该办法明确各教职岗位能力标准,助力教职工明晰职业发展路径;遵循质变、梯度等原则,确保职级评定科学合理;将全校岗位划分为四大序列(科研序列为兼职额外序列),并制定涵盖初次定级、晋升、序列转换及绩效考评等全流程评价办法,根据能力表现与职级期望差距实施差异化考核。通过制定目的、原则、内涵解析、评价办法等板块,为教职工职业发展与薪酬分配提供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二)五险一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食宿条件:学校提供福利性住房、提供餐补;
(四)节日福利:享受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
(五)其他福利
1.高层次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解决配偶就业问题;
2.政策支持教师进一步提升学历、职称。
(六)业绩特别突出者,在上述待遇基础上,还可一人一议。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以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方式为主。
六、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及官方网站(https://www.gzvcit.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经简历初筛、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试讲等具体事宜。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招满为止。
报考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飞书二维码,登记应聘者基本信息和上传个人简历(简历命名: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报考部门),若未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简历,报名信息将不予受理。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由学校各教学院(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师德、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等,并向人事处提交应聘人员的基本材料及业绩材料;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应聘者自行前往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含7日),向我单位重新提交复检报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人事处会同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及官方网站(https://www.gzvci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入职即设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一年,按照规定实行我校OKR管理办法考核制度,入职一年内不能出成果的即解除劳动合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学校人事处电话:
座机:0857-2299619
张老师:17769208227
上班时间:工作日
上午:8:2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六)简历初筛通过人员将会电话或邮件通知笔试、面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及官方网站(https://www.gzvcit.cn/)上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自行查看。未进入和未通过笔试、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声明: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学校地址: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滨海大道777号;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