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人事处

作者:时间:2023-04-25点击:

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院校组织、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2. 负责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

3. 负责党校运行及管理工作。

4. 负责学院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工作,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教职员工的调配工作。

5. 负责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6.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事代理员工聘用管理工作,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统筹协调工作。

8. 负责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职员工职称考试、评定、聘后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10. 负责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11. 负责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作。

12. 负责教职员工调动、退休、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人事管理工作。

13. 负责教职员工因私出国(境)申报、审批、证件管理工作。

14. 负责教职员工劳动纪律制度建设工作。

15. 负责处理学院组织干部、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

16. 完成上级组织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