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或比例
地方
政府
资助
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我省省属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在基层单位连续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其贷款本息由国家实行代偿。
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征兵入伍一次性奖励
专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6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在校及毕业生
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