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中心工作流程

作者:时间:2023-04-13点击:

资助中心工作流程

一、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开展时间为每年9月初

2. 建档立卡学生:9月份开学需要到学生资助中心核实确定是否建档立卡户学生,确定是建档立卡户学生,学生资助中心签字盖章提供缴费说明给学生,学生将缴费说明交到财务处即可

二、申请资助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表》。

2.班级评议。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投票,同时会同班委会提出享受的建议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并将投票结果、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人数应多于实际评选人数的10%)及资助等级上交分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 分院评选。各分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上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在综合班级投票结果(占40%)、班主任与班委会意见(占40%)、辅导员意见(占20%)的基础上,结合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情况召开会议,初步确定享受的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在全分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工作日,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发放名册,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情况认真审查各分院上报结果,并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获得建议名单。

6.学校审定、公示。学校领导通过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全校公示获得候选人名单,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

7. 学校上报。学校根据公示后的结果,确定享受的最终学生名单及资助等级。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9月份开学报到时,将贷款回执单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进行审核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对学生贷款进行学费扣款,资助中心签字盖章提供缴费说明给学生,学生将缴费说明交到财务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