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贸职业学院食堂惩罚制度(试行)

作者:时间:2023-03-28点击: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

食堂惩罚制度(试行)

一.基本制度

1 未挂有各岗位卫生责任制牌、卫生责任协议书、各分区场所标志不清的 100元 1/分

2、未持健康证上岗的100元/人2分/人

3、未穿戴规定季节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的 50元 2分

4、售卖人员穿戴饰品的 50元 1分

5、工作场所穿拖鞋(包括塑料鞋当拖鞋) 100元1分

6、在操作区域吸烟(包括操作区域有烟头)的 100元1分

7、衣物未按要求挂在规定的更衣室内专用衣钩架上50元1分

8、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格 200月3分

二.仓库、冰箱(冰库)食品储存管理

1、对题进食品未有记录,出仓未有登记、安全防范措施不全的 100元 1分

2、仓库内食品未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存放,并标志明显 50元 1分

3、冰箱(冰库)内食品未分类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未严格分开,标志不明显的200元 2分

4、冰箱(冰库)内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存放的200元 2分

5、冰箱(冰库)有异味,未定期清洗除霜的100元 1分

6、设专用留样冰箱,食品未留样 125 克以上、48 小时,未做好留样记录的 500元,5分

7、冰箱中出现有色塑料袋,50元,1分

8、冰箱里面食材未加容器储存,50元,1分

三、粗加工及切配管理

1、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池清洗,水产品、肉类、蔬菜池混用的100元 1分

2、原料加工后未保洁,并根据性质未分类存放,容器着地污染的 50元 1分

3、加工台、刀、板未分类分开使用,用后清洗不干净的50元1分

4、当日未加工的食品原材料未分类摆放在货架上50元 1分

5、在食堂发现四季豆、黄花菜、河豚等学校不允许使用的菜品1000元10分

四、厨房烹调加工管理

1、 食物直接落地或菜盆重叠,原料及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未分开存放100元  1分

2 、未按规定专门设污物桶,未加盖或桶边不清洗的 50元 1分

3、场所环境不整洁卫生,操作台面、上、下卫生不整洁,并放私人物品及其他用具50元 1分

4、 灶面有油垢,不洁净,面板用完未清洗 50元 2分

5、进入专间未更换清洁衣帽,手未洗净消毒,工作时未带口罩 50元1分

6、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异常食品200-1000元 10分

7、加工出售剩余绿叶菜隔餐使用,剩余食材成品隔天使用的100元3分

8、生、熟容器混用,无明显区分标志 50元1分

9、厨房地沟、地面、墙角、工作台不干净:有污垢、残渣、脏斑 50元 1分

10、直接接触食物或打菜饭时未佩戴手套50元,1分

五、容器具、餐具消毒情况

1、桌、台、架、盘、容器、饮具等设备未定期清洗或消毒的 50元2分

2、用膳前碗、快餐盘未严格消毒处理、有油腻、污秽、水渍,未专人负责的 50元 1分

3 、分生熟刀、砧板、容器未清洗或消毒,无明显标志 50元  1分

六、台账记录

1、餐具消毒无责任人,无消毒时间记录的 300元 10 分

2、无晨检记录 300元10分

3、无添加剂使用台账 300 元 10 分

4 、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300元 10 分

5、无进货查验记录 300元 10 分

6、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台账300元 10分

7、留样记录300元 10分

七、商家

1、商户自身原因造成消防火灾 扣全分 5000元

2、商户与管理人员、学生、商户与消费之间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 扣全分 并承担被打人所有医疗费用,协商罚款

3、出现食物中毒,食堂负责人、档口并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全分

4、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扣3/项200元

5、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资任制度 扣3分/项500元

6、盗水、盗电行为 扣 10分 2000元

7、未经批准更改经营项目扣5分 2000元

8、出售假冒、仂劣、贴标、换标、变质过期等产品 扣5分 500元

9、店铺环境卫生脏、乱、差 扣1分100 元

10、排污、排烟出现乱排、直排 5分 500元

11、接师生投诉、举报 扣1分 50元

12、乱接水电、不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 扣2分 500元

13、对购进食品未有记录,出仓未有登记、安全防范措施不全的 1分 100元

14、仓库内食品有记录,出仓有登记、安全防范措施齐全 扣1分 100元

15、地沟未彻底清洗,有残渣和异物 扣1分 100元

16、废弃物暂存容器未加盖、不干净无、有异味 扣0.5分50元

17、商家与学生、老师及膳管会成员发生冲突 扣1分 100元

18、出现转基因产品 1000元 扣10分

19、后厨各档口名未标识清楚 罚款50元 扣1分

20、食堂工勤人员带学生出校第一次 罚款1000元扣(40分) 第二次通知食堂对该档口解除第三方合同 100分

奖励制度

1、每两周发一次流动红旗给做的好的商家

注:罚款交到财务处,奖励由膳食管理委员会领取后下发给食堂档口

本罚款制度由总务和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定,后期其他问题由总务与膳食管理委员会沟通决定。

评分制度:

师生评价占50%

日常检查占40%

膳食管理委员会大检查占10%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